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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湖南高考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

来源:湖南考试院 2016-6-3 21:31:18

湖南省2016年招生考试问答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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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8、我省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
  答: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按照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。高等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。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、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、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,由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(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,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%以内;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),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,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。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情况实行监督,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、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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